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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關(guān)于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的簡介)

2022-08-02 01:18:43 編輯:匡亞凡 來源:
導(dǎo)讀 大家好,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關(guān)于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的簡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1、《璦琿條約》,又稱《璦

大家好,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關(guān)于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的簡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xiàn)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璦琿條約》,又稱《璦琿城和約》,是俄羅斯帝國東西伯利亞總督尼古拉·尼古拉耶維奇·穆拉維約夫和清朝黑龍江將軍奕山于1858年5月28日(咸豐八年四月十六日)在璦琿(今黑龍江省黑河市愛輝區(qū))簽定的不平等條約,是俄羅斯迫使中國簽訂的一個中國歷史上最大的不平等條約。

2、該條約令中國失去了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約60萬平方千米的領(lǐng)土。

3、把烏蘇里江以東的中國領(lǐng)土劃為中俄共管;黑龍江、烏蘇里江只準中、俄兩國船只航行;當(dāng)時清政府拒絕批準該條約。

4、1860年訂立中俄《北京條約》時清政府始予認可。

本文關(guān)于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的簡介就講解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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