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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貨幣采礦設備制造商Bitmain在香港證券交易所(HKEX)首次公開發(fā)行(IPO)的申請已正式失效,這意味著此類交易不會很快發(fā)生。
根據一更新在香港聯交所的網站,Bitmain的情況下已被轉移到一組“不活躍”的應用程序,現在標注為失效,公司半年后提交的9月26日招股。
如果仍希望繼續(xù)上市, Bitmain可以重新提交申請, 但該公司將被要求提供超出其初始申請中所包含的額外財務記錄。
根據香港交易所的上市規(guī)則,“申報會計師報告新申請人的最新財政期間自上市文件發(fā)布之日起不得超過六個月。”但是,最后一次公開提交的申請來自Bitmain涵蓋了近九個月前的2018年6月30日結束的時期。
該應用程序在去年秋天受到廣泛關注,因為Bitmain 在過去幾年中披露了令人矚目的利潤增長。例如,就在2018年上半年,這家礦業(yè)巨頭在2017年全年盈利超過10億美元之后帶來了近10億美元的凈利潤。
盡管盈利如此快速增長,反映出2017年加密貨幣市場飆升,但由于行業(yè)的波動性,香港交易所對于批準Bitmain及其礦業(yè)競爭對手Canaan Creative和Ebang的申請猶豫不決。
事實上,與2018年的市場低迷一致,Bitmain 去年第三季度虧損約5億美元。
目前還不清楚Bitmain是否正在考慮不久的另一次嘗試上市。該公司周二發(fā)布公告稱:該公司還在同一公告中證實,其聯合創(chuàng)始人Jihan Wu和Micree Zhan已辭去聯合首席執(zhí)行官一職。之前擔任Bitmain產品工程總監(jiān)的Haichao Wang正式任命Bitmain的首席執(zhí)行官,幾個月后新聞報道稱管理層正在進行重組 。
但如果它沒有找到另一種上市方式,該公司可能會為其風險資本投資者償還超過7億美元。
可兌換7億美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Bitmain在其資產負債表上標有“可贖回,可轉換和優(yōu)先股”的負債額為7.15億美元,這是因為其過去兩年的A輪和B輪融資輪次已經結束。這筆金額占公司當時總負債的近一半。
根據該公司的首次公開募股招股說明書,Bitmain與這些投資者達成協議的條款包括一項贖回條款,該條款賦予股東在兩項事件中的任何一項發(fā)生時要求Bitmain贖回或回購其全部或部分股份的權利。
其中一個例子是“ 在優(yōu)先股發(fā)行日期五周年之前,這些條款中沒有規(guī)定的合格 [ 刪除 ] 或合格的貿易銷售”,該文件說。 另一方面是公司或其控股股東違反公司整體業(yè)務的“重大不利影響”并且“未按照條款規(guī)定在30天內解決”。Baker McKenzie FenXun律師事務所合伙人Shirley Wang表示,此類贖回條款是保護投資者的一種常見且典型的方式,投資者啟動贖回程序并不罕見。但她補充說,贖回權可以行使的條件因交易而異。
雖然目前還不清楚在Bitmain的招股說明書中有哪些確切類型的事件被編輯,但在Bitmain的B +回合的條款清單中可以找到一條線索,其中該公司籌集了4.4億美元。
根據CoinDesk獲得的該文件的副本,投資者有權在以下時間之后的任何時間贖回全部或部分B +優(yōu)先股:
“i)自截止日期起5年(如果沒有合格的首次公開發(fā)行),或ii)任何集團公司或任何創(chuàng)始方違反交易文件條款與此處擬進行的交易有關的重大不利金額效果并且在30天內沒有治愈。“[強調補充]
在這種情況下,B +系列投資者可以要求Bitmain以等于購買價格的金額加上“所有已宣布和未付的股息”以及“每年假定的10%復利”年度回報來贖回股票。截止日期,減去投資者收到的任何金額。
此條款清單進一步說明了合格的IPO對Bitmain的B +輪投資者的意義,并指出:
“合格的首次公開發(fā)行被定義為以每股公開發(fā)售價格(包銷傭金和支出之前)公開發(fā)行本公司普通股的公開發(fā)行,該公司以不低于5億美元的發(fā)售價值至少180億美元) “。
雖然Bitmain擬從首次公開招股中籌集的資金金額也從香港交易所的招股說明書中得到了修訂,但CoinDesk去年夏天獲得的文件表明,在市值為40億至500億美元的情況下,收益將高達18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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